“十四五”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有增无减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草原生态保护成果,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近期联合印发指导意见,将在“十四五”期间继续实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投入资金有增无减,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
据了解,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是我国草原牧区投入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涉及农牧民最多的一项惠草惠牧惠农政策。落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是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重要内容。
国家林草局介绍,2011年开始,我国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等13个省区,657个县、旗(团场、农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目前,该政策已实施两轮,落实禁牧面积12.1亿亩,草畜平衡面积26.1亿亩,取得了很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国家林草局介绍,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十年来,国家累计投入资金超过1500亿元,1200多万户农牧民受益,草原生态持续恢复,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草原无序利用、过度开发、严重过牧的状况得到扭转。
监测结果显示,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从2011年的51%提高到2020年的56.1%,鲜草产量达到11亿吨。13个实施补奖政策省区的农牧民人均每年得到补奖资金700元,户均增加转移性收入近1500元。
据中研产业研究院报告《2019-2025年中国生态环境保护行业市场调研与投资前景分析研究报告》分析
“十三五”时期,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历史性成就,“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生态环境9项约束性指标均圆满超额完成,其中,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率为87%(目标84.5%);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浓度相比2015年下降28.8%(目标18%);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提高到83.4%(目标70%);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到0.6%(目标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的下降幅度均超过既定目标,为“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探索积累了成功做法和宝贵经验。
生态环境保护行业分析
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随着环境立法的发展,我国环境治理模式也经历了从政府管制到政府与社会二元合作模式,再到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多元互动模式的转变。这种转变要求对政府权力进行调整,也要求改变政府权力与企业、社会权利之间的关系,由此也亟须从法治体系上进行调整,构建多元法律关系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可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推动着生态环境法治体系的发展完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的现代化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环境保护市场政策体系,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市场机制,其中主要的市场机制包括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环境财政补贴、环境税收、排污许可和排污权交易以及环境信贷、环境责任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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