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微企业加强流动资金贷款支持
1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洪涝灾害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要加强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按规定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通知》指出,近期,受原材料价格上涨、订单不足、用工难用工贵、应收账款回款慢、物流成本高以及新冠肺炎疫情散发、部分地区停电限电等影响,中小企业成本压力加大、经营困难加剧。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应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减轻企业负担,帮助其渡过难关。
在加大纾困资金支持力度方面,《通知》要求,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需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用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支持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成本。有条件的地方要发挥好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作用。
在灵活精准运用多种金融政策工具方面,《通知》强调,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要加强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工具精准“滴灌”中小企业,用好新增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加大信用贷款投放,按规定实施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洪涝灾害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加强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按规定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方面,《通知》指出,要进一步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制定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办法,加强大型企业应付账款管理,对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逾期占用、恶意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加大联合惩戒力度。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及时支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的账款,从源头防范层层拖欠形成“三角债”。严禁以不签合同、在合同中不约定具体付款时限和付款方式等方法规避及时支付义务的行为。
中小企业发展前景分析
据悉,不同中小企业经济发展的阶段、不同行业对其界定的标准不尽相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动态变化。各国一般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对中小企业进行定义,质的指标主要包括企业的组织形式、融资方式及所处行业地位等,量的指标则主要包括雇员人数、实收资本、资产总值等。由于劳动力、资金、原材料、土地和资源环境成本不断攀升,人民币总体处于升值通道,中国已经逐步告别低成本时代。对于依赖 “成本驱动”,并处于全球产业链低端的中小企业而言,做实业变得越来越难,特别是面对发达国家“再工业化”的新趋势,中小企业将面临新的冲击。
中国中小企业承担着高税收负担是个不争的事实,无论从名义税负、宏观税负,还是实际税负来看,中国中小企业税负都偏重。中国名义税负包括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等。中国中小企业税收占销售收入的负担率为6.81%,高于全国各类企业6.65%的平均水平;中小企业税收占资产总额的负担率为4.9%,高于全国1.91%的平均水平。过重的税负不但增大了企业的负担,而且降低了企业的投资能力和竞争能力。
2020年,为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中国从财税、社保、金融等8个方面陆续出台了90多项政策措施。截至9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9.6%。下一步,工信部将加大力度抓助企政策落实,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畅通惠企政策信息渠道,特别是加大依法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力度,加强督促检查。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和基石。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其数量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中小企业生产总值的60%左右,还提供了大量城镇就业岗位,吸纳了大量农村转移劳动力,大约创造了全国50%以上的税收、75%以上的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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