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是指经营者按照约定,将汽车交付承租者使用,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以满足其出行需求,收取一定费用的经营活动。
汽车租赁行业就是专业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企业的集合,它是整个汽车工业链中的一部分,位于汽车制造业的下游,是一个服务型的行业。
汽车租赁的分类
1、传统汽车租赁模式
传统模式是现在应用最广泛,规模最大的模式,世界上以赫兹公司为代表,国内租车巨头像神州租车、一嗨租车从广义上都是这类的运营模式。此模式都需要很大的资金量支持,需要购买很多自营车辆,提供以天为最小单位的汽车租赁服务。在这个基础上也衍生出各种不同的租赁模式,如短租、长租、以租代购、自驾、代驾等个性服务。
2、汽车连锁租赁模式
车连锁租赁,基于网络的信息传递,实现了更加完善的体系。在线租车,异地租车,甚至在线预付款,预定都可以做到。
在汽车租赁行业,不少公司都已开设租赁网站,省去不少没有必要的步骤,简化了汽车租赁服务过程,这种新型的租赁模式一般流程就是网上登记,扫描上传证件,预订车辆,信用卡担保,实地验车,租赁合同签订,归还,验证是否违章,车辆是否良好,信用卡结算,完成整个过程,主要省去了用户在咨询和预定上地麻烦,这是汽车租赁行业一种对用户体验的创新也是应信息化发展的要求。
3、汽车租赁新模式——汽车共享
汽车共享无论是在经营理念还是在模式创新上,都对传统汽车租赁,特别是连锁租赁模式形成了挑战。经过了多年的发展,汽车共享按照车辆来源可以分为两类,一个是私人租车,即运营汽车不需要购置车辆,车辆主要来源于个人闲置车辆;另一个是企业自购车辆。
相对于连锁经营,汽车共享都能克服连锁租赁对资金的大量需求弱点。同时汽车共享模式还能提高车辆的利用率,减少车辆闲置带来的成本。对消费者来讲,最大的好处是租赁成本较低。另外,汽车共享最大的优势是将最少的汽车被最多人充分利用,从而缓解交通压力,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这也是汽车共享的核心理念。
在国外,汽车共享租赁模式经过了半个世纪的发展,在运营方式、消费环境方面已经成熟。特别是借助移动互联网发展以后,汽车共享租赁模式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以Zipcar为首的企业也获得了风险资本的投资。在我国汽车租赁市场,汽车共享模式刚刚起步,还处于学习和探索的阶段。
虽然汽车共享较传统租赁有较大的优势,但是其自身发展仍有多个问题需要克服:一是法律问题,对于通过私人租车(P2P)而言,如果租车人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法律责任由归属谁的问题;二是汽车损耗问题,对于通过自购车辆的企业而言,在提高汽车利用率的同时,将会发生大量的磨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会增加,导致汽车提前报废,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第三是技术的大量投资,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应用,提高了汽车共享的效率,但需要企业投入大量资金研发应用软件。相对于连锁经营花费大量资金购置车辆而言,应用软件的研发也是一笔不小的资金。
汽车租赁行业的特点分析
汽车租赁的特点
汽车租赁具有租赁期短,租用方便,由出租方提供维修保养等租后服务等特点。
汽车租赁的功能
汽车租赁作为中国新兴的交通运输服务业,是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出行、商务活动需求和保障重大社会活动的重要交通方式,是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汽车租赁与出租车的区别
运作功能不同
从功能上说,出租车基本等同于公共汽车,主要是甲地到乙地的交通工具,目的、用途明确,并以停靠车站、招手即停为经营特征;而租赁汽车的使用者——租用客户,对其用途、所去目的地则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再者,租赁车在使用权方面是与公务车、私家车等非运营车相一致的,同属于可自行支配行驶方向的代步工具。租赁车与其他非运营车所不同的仅仅是,租赁者只有使用权而无产权。
管理成本不同
首先年使用公里不同。出租车一般一年要行驶十万公里以上,车辆磨损比较严重,而且经营过程中的车辆空驶率在50%左右,这是由于出租汽车“扫马路”式的经营方式所决定的,有被动造成车辆空驶的原因。而租赁汽车则主要用于租车者的主动用车,一般不会产生空驶,因此一辆租赁车一年的总里程才3万公里左右,车辆磨损较小,这决定了租赁车的使用寿命要远比出租汽车长。将租赁车和出租汽车的车辆使用年限规定为同一个年限,显然是不科学的。
再者,租赁汽车与出租汽车在经营过程中的计费方式也不一样。出租汽车是按每公里固定价格收取租费,同一档次的出租车,无论是新车还是即将报废的车,都是相同价格。而租赁汽车则是按天、按月、按年来定包租价格的,而且新车租价与已有使用年限的旧车租价格相差较大。
管理方式不同
一般说,出租汽车的车型比较单一,而租赁汽车的车型则是多样化的,如同一个汽车自选超市,这样才能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
在从事融资性租赁方面,汽车租赁企业目前仍按服务业——经营总收入的5.5%缴税,而根据融资租赁经营的特点,国家规定这种经营方式是应按经营额扣除制造成本后的纯收入额来收税,融资性租赁企业应收流转税,即按增值税方式走。也就是说,若采取以租代买或分期付款的方式来购一辆汽车,作为经营方,最终卖一台车只赚一万元,也就是这一万元才上税;而现在对汽车租赁企业则是:这辆车是20万元买的就按20万元总额来上税。这样就制约了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而在国外,租车在一年以上者就算融资租赁。这一点也是没有与国际接轨的,违反了汽车租赁的运营规律。
经营性质不同
出租汽车主要是靠出租司机单兵作战,司机既是劳动者、经营者,也是推销员;而汽车租赁则主要是靠门店经营,需要花费广告等产品推销、经营费用。因此,从经营性质上说,汽车租赁是一种商业贸易的买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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