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12日讯(记者 张凌发 通讯员 高勤学 冒李冀)酒驾后与路人发生争吵,发现有人报警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居然走进烧烤店再喝啤酒,试图掩盖酒驾,然而一个重要的细节还是露了马脚。“我以为下车以后再喝酒,就不算酒驾了,没想到还是被查获了。”11日,句容人肖某某后悔地说道。
2021年6月的一天晚上,句容人肖某某在其亲戚家吃饭,其间喝了几杯白酒,恰好没烟了,烟瘾上来的肖某某准备出去买。亲友告诫他出去买烟千万不能酒驾,肖某某满口答应。但出门之后,肖某某觉得走路太慢,想着开车去时间不长应该不会被查,于是便驾驶自己的小型轿车去买烟。当车辆行驶至路口一便利店附近停车时,行人张某某刚好走在其车辆前方,肖某某觉得张某某未及时避让,借着酒劲,便和张某某吵了起来。路过群众见状后拨打电话报警举报肖某某涉嫌酒驾,肖某某在听到他人报警后,在民警到达之前,竟然走进附近的烧烤店,拿起啤酒喝起了二场。民警到达现场后,询问了肖某某及相关证人,肖某某一开始还在抵赖,说是自己媳妇开车出来的,后在证据面前承认了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并二次饮酒的事实。经司法鉴定:肖某某被查获时,体内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0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认为该案案情较复杂,遂邀请句容市人民检察院介入,检察院承办人员认为本案的关键是能否认定嫌疑人第二次饮酒的目的是“逃避法律追究”,是否具备逃避侦查的主观故意。结合案件的相关情况,承办人员通过实地勘察、现场走访,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发生纠纷及二次饮酒现场等情况,完善了该案的证据锁链。根据补充的现场证人谈话笔录及路口监控证实了肖某某明知他人报警而离开现场,并进入烧烤店;烧烤店内监控录像,证实肖某某到店后直接饮酒未点菜,与正常就餐行为不符等等。
补充侦查阶段,在上述证据的有力证明下,肖某某供述了自己为了逃避侦查故意二次饮酒的目的。2021年11月,检察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肖某某提起公诉,提出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的量刑建议。近日,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检察院量刑建议,对肖某某做出上述判决。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