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两车相撞的现场。
扬子晚报网1月11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随意变道是影响安全行车的陋习,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1月11日上午,张某驾驶微型轿车由北向南沿宁丹大道行驶。当其行驶至宁丹大道东屏街路口路段时,因所在车道车辆积压较多,突然变更车道,结果跟同向行驶的SUV越野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无人员受伤。
当地江宁秣陵交警中队民警经调查认定,此次事故系当事人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由张某负事故全责。
行驶中变道是极平常的驾驶行为,但“随意”二字要不得。交警在此提醒,不仔细观察前后方车辆状况下随意变道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广大驾驶员朋友应牢记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谨慎驾车,仔细观察道路指示标示,防止事故发生。
校对 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