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11日讯 (通讯员 鼓公宣 韩传玲 记者 任国勇)辞职后不交出员工宿舍的钥匙,趁回宿舍取自己衣物之际盗走室友手机和现金。近日,鼓楼分局湖南路派出所接群众万某报警,放在宿舍内的手机和现金被原同事盗走。
失主向民警反映,去年11月,自己将手机和现金放在宿舍内后去上班了,回宿舍后发现手机和现金不见踪影。由于前同事周某离职后宿舍钥匙一直没有上交,便怀疑是其所为。经联系,周某承认拿了失主手机和现金,手机已于当日卖了,并承诺归还同等价位手机和现金,失主信以为真。可直到12月21日在联系周某时,周某称没有钱还。无奈之下,失主才选择报警。12月27日,民警通过细致侦查在一网吧内抓获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周某。目前,周某已被鼓楼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春节将至,广大合租或租住集体宿舍的群众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尤其离开宿舍时,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不要随意摆放在宿舍内。
校对 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