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尽早出台
1月27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主持召开部党组会议。会议强调,要立足部门职责,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双碳”工作落实落地。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尽早出台,强化全国碳市场数据质量管理和碳市场运行管理,做好第二个履约周期有关工作,研究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和交易主体范围。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数据统计核算、数据管理及履约长效机制,继续实施碳监测评估试点,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
据中研产业研究院报告《2021-2026年碳排放交易行业深度分析及投资战略研究咨询报告》分析
《中国碳市场回顾与展望(2022)》预计,在“十四五”期间会逐步完成除发电行业外的其他七个重点能耗行业(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的纳入。预计完成八大行业覆盖之后,全国碳市场的配额总量有可能会从目前的45亿吨扩容到70亿吨,覆盖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60%左右。按照目前的碳价水平,到碳达峰的2030年,累计交易额有望达到1000亿元。
《中国碳市场回顾与展望(2022)》预期,2022-2023年全国碳市场优先引入机构投资者,之后逐步引入个人投资者。同时,目前全国碳市场主要是现货交易,预计在“十四五”期间,将会推出更加市场化与金融化的产品,增加期权期货等碳排放交易的衍生品。其次,预期开征碳税进程将提速,与全国碳市场协同助力双碳目标实现。此外,全国碳市场的制度规则将进一步完善,碳配额总量设置坚持适度从紧。
碳排放交易行业现状分析
国碳市场主要环节的参与者包括政府、企业和第三方核查机构。政府负责确定整体减排目标和分配方式,在一级市场将初始碳排放权分配给纳入交易体系的企业,企业可以在二级市场自由交易碳排放权。减排成本较低的企业可以通过将多余的碳排放权卖给给减排成本相对较高的企业而获得额外收益。另一方面,碳排放超标的企业可以通过购买碳排放额来完成其年度的碳排放指标。根据各试点的措施,对于履约期未足额缴纳对应碳配额的企业,在补贴政策或激励政策以及信用记录方面会受到影响,也将会受到一定金额的罚款。另外,第三方核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调查企业的碳排放数据,以保证企业相关排放数据是否准确。
从行业来看,目前各试点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的行业主要包括排放量较高、减排空间较大的行业,例如制造业、电力生产等。由于经济结构不同,各试点纳入碳交易的行业范围有一定差异。长远角度来看,在碳市场建设逐渐成熟的情况下,未来纳入的行业将由电力行业逐步拓展至所有高排放行业。
碳排放市场格局来看,我国碳排放量呈现“三分天下”格局,即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经济发达区域的碳排放量占三分之一,黄河流域九省份占三分之一,其他地区占三分之一。由此可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黄河流域九省,占全国总排放量的68%,是碳减排的重点区域,未来可针对该区域的客户提供碳减排的相关业务。
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未来几十年间,新增资金需求将达100万亿元至200万亿元。相关机构测算,仅“碳达峰”支持的相关行业投资规模可达100万亿元以上,若其中10%的融资需求由发债满足,绿色债券的增长空间将达10万亿元。商业银行将加快推进绿色债券业务发展,将绿色债券发行、承销、包销、投资规模等纳入重要经营性指标,有意识对绿色金融债、绿色企业债等品种进行资源倾斜。
全国性碳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未来随着参与者对交易规则的熟悉以及企业的实际履约清缴需求产生,市场活跃程度必然逐渐提高。对于全国碳权市场的交易现状,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副主任马爱民也指出,全国碳市场仍处在起步阶段,要发挥碳市场对于实现“双碳”目标的支撑作用,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全国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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