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轻松,月入万元。”有人被这条广告吸引,不畏“艰难”偷越国境,可不远千里来到异国他乡时,等待他们的,却不是想象中的“遍地黄金”……近日,京口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偷越国(边)境案,经该院提起公诉,被小广告“骗”至缅甸淘金的李某、曾某等4人因犯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六个月至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高薪陷阱引人入瓮
2020年5月份一天,李某、曾某、张某等人在一烧烤店吃饭,吃饭时李某突然在微信群收到一条消息,内容是缅北缺人要高薪聘请工作人员,工作轻松但能月入万元,李某便问大家是否愿意一起去,由于当时工作收入不高,曾某、张某当即表示愿一同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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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和对方联系过后,表示自己既无护照也无签证,该如何到缅甸?对方称不用担心,只需要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切都会安排妥当,李某发送信息后,很快收到对方买好机票的通知,三人便坐飞机先从南京到昆明,又从昆明到了澜沧,出了机场又有人派车将三人接到与缅甸接壤的云南省孟连县住了几日。一天夜里12点钟,一辆面包车又把三人带到一片橡胶林附近,然而,几人刚走了个把小时就被民兵发现,第一次偷渡以罚款了事。
罚款并没有浇灭几人偷渡的热情,本该就此回家的几人不仅没有吸取教训,反而认为还没赚到钱就回家没法交代,此时李某又接到电话,对方说过几日再带他们偷渡并保证成功,在孟连待了没几日,果然又有车来接他们到一座山脚下,这次一行二三十人没日没夜爬了二十多个小时,终于到了他们以为“遍地黄金”的缅北。
淘金梦碎回国难
到了缅甸,李某三人被带到一个娱乐城,由于三人刚到这边,只能当服务员,但包吃包住,这在三人看来可以吃喝玩乐的工作确实轻松,一个月虽然不多但也有四五千块钱。
可惜这种他们以为的“好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从第二个月开始娱乐城就对他们的吃住收费,直接从工资里扣除,这样一个月也就剩下两千多元,而且缅甸当地物价很高,慢慢三人发现这样下去根本赚不到钱,萌生了回国的想法。
可来时容易回去难,娱乐城大门有保安把守,晚上锁门,提出辞职会收取来时的路费,每人要交1万多元,经过多日观察,三人在一天趁人不备跳窗逃跑。
虽然逃出了娱乐城但回家路漫漫,三人先找了一个宾馆住下,还碰到了老乡朱某,他也在为回国发愁,4人便决定结伴而行,一连住了几天,每天向饭店老板、出租车司机打听如何回中国,终于一位司机在向每人收了2000元后,把他们带到缅甸边境一处检查站,交钱登记信息后,4人到一条河边,乘坐皮划艇到达中国境内。
偷越国境终获刑
到境内后4人分头行动,都先后如愿找到了边境派出所。向家人借钱凑足路费,他们终于回到镇江。在缅甸的六个月里,他们不仅没赚到钱,还爬山涉水吃尽了苦头,也受尽了委屈。
4人回到镇江后,公安机关便接到了来自江苏省出入境管理局提供的线索,经过调查,发现他们分别因偷越国(边)境被不同的边境派出所进行过行政处罚。根据法律规定,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李某4人是否结伙呢?京口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迅速介入了本案的侦查,经过细致的审查,发现几人的活动轨迹几乎完全一致,进而引导侦查机关对4人以偷越国(边)境罪立案侦查。
案件移送京口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多次向涉案人员释法说理。“国(边)境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战略大局,非法偷越国(边)境是对我国国(边)境管理秩序的侵犯”。最终,4人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认罪认罚。经京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采纳检察机关全部指控和量刑建议,作出前述判决。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