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洪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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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南京女大学生李某月被害案的主谋凶手洪峤被执行死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在执行死刑前,法院依法安排洪峤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得知凶手被执行死刑后,李某月的父亲李胜表示,“我们终于松了一口气,我们也终于对得起孩子对我们的信任。”
受害人李某月
2020年7月9日,时年22岁的南京某高校应届女大学生李某月在独自前往西双版纳后失联,李某月父亲李胜从老家赴南京寻找女儿未果后报警。在李某月失联25天后,云南省勐海县公安局发布案情通报称:经过警方多方调查,最终发现李某月被其男友洪峤与他人合谋杀害并埋尸在勐海县郊外。
此前在接受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李胜告诉记者,女儿失踪后,他还曾和嫌疑人洪峤一起去派出所报案,还曾向媒体表示不要给女儿男友太大压力,最后却没想到凶手一直在自己身边,还装作热心帮忙的模样。
李胜还告诉紫牛新闻记者,女儿与洪峤是在地铁上认识的,6月下旬的端午节期间,女儿带洪峤去了老家,当时在一起吃过一顿饭,洪峤给他的印象是话不多。对于洪峤从事什么工作,李先生说自己并不知情。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此前报道,洪峤与李某月在确定恋人关系后,因发生矛盾洪峤逐渐产生杀害李某月之意,并邀约两名同伙张晨光、曹泽青多次商议杀害李某月的计划。2020年7月6日,洪峤等三人选定云南省勐海县普洱茶公园为作案地点,由洪峤诱骗李某月前往勐海县,同时提供资金及作案工具,后洪峤带领张晨光、曹泽青多次演练杀人方法并交待作案细节和定时汇报等要求。9日上午,张晨光、曹泽青到达勐海县。当晚,李某月被诱骗至作案地点,曹泽青、张晨光将李某月杀害并掩埋。
法院通报洪峤被执行死刑
2022年6月27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洪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洪峤上诉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洪峤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见习记者 陈燃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