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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4月17日讯(通讯员 宗立刚 陈金春 记者 陈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道理谁都懂,但总有人犯浑。扬州市江都区警方17日通报一起“奇葩酒驾案”:一男子喝酒后,竟将车开进交警队。不但面临刑事处罚,也砸掉了自己开大货车的饭碗。
扬州市江都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宜陵中队指导员刘海涛介绍,事情发生在14日下午,当时,他从院外进入办公楼过道时,闻到一股强烈的酒味。环视四周看到,旁边业务办理大厅内,一名中年男子正向一名工作人员咨询什么,旁边还有位中年女子。“怎么会有酒味,是谁喝酒了?”他立即向大厅内人员询问道。
“醉猫”上门
“我中午喝了点。”见民警询问,中年男子回答道。男子喝了酒来中队,刘海涛立即警惕起来,又问道:“你喝了酒来中队干什么?”“我来处理交通违法的。”中年男子说。刘海涛想,驾驶人来中队办事时,很少有喝酒后来的,他既然来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会不会是驾驶机动车过来的?想到这里,刘海涛接着又问了句。该男子回答:“我骑电动自行车来的。”
看似回答得没毛病,刘海涛却没轻信,他向窗口工作人员了解到中年男子违法处理车辆牌号后,走出中队门外查看,发现中队院外正停放着一辆车牌号牌一模一样的轿车。“明明是开着轿车来中队的,为什么要谎称是骑电动自行车来的?”刘海涛又回到楼内问中年男子。“车是我老婆开的,我没开。”中年男子指着身旁的女子辩解道。“行,我们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但我要告诉你们的是,做假证是有罪的。”刘海涛告诉对方,大门口有监控,调出便可知道车辆究竟是谁开的。
见此情景,中年男子终于认错,并说自己是大货车职业司机,考虑到下午不出车,中午便在家喝了酒。饭后想到自己还有交通违法没有处理,便自己开车带着老婆来到中队处理违章。民警对其进行吹气检测,数据达到醉驾标准,随后将其带往医院,进一步抽血送检。
案件调查中,民警调阅了相关视频,证实了中年男子酒后驾车的事实。目前,案件正在按程序办理。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