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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4月17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李倩) 男子骑车逆行造成交通事故,导致他人受伤,面对5万多元医疗费不仅拒绝赔偿,还拨打12345热线,称自己也是受害方,咋回事?
近日,男子徐某骑电动自行车沿龙眠大道非机动车道东向西逆行至中国药科大学门口时,与正常骑车行驶的梅某发生碰撞,致梅某受伤。高新区中队交警接报后立即赶到现场,经调查,徐某驾驶电动车逆行、车速过快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应当承担全部责任,梅某无责。
事发后,梅某前后治疗共花费5万多。面对高额的医疗费,徐某却拒绝赔偿,称路边施工阻碍他骑车视线,施工方应当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自己也是受害方。交警调出监控和出警照片,显示事发当时,施工方距离事发点约30米外的人行道上按规定操作,不存在任何阻碍非机动车道上行车视线的问题。
警方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右侧通行。无论是小汽车还是电动车、自行车上路行驶时一定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