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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4月17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夏文娟) 近日,南京汤山中队接到一名司机报警称,称其驾车在S122省道上行驶,一个泡沫箱突然从空中落在自己的车辆上。
交警迅速介入处理,经调取小车的行车记录仪发现,当天在S122省道侯寺路路段,一辆苏A牌货车正常行驶中,由于车上运载的纸盒、泡沫箱等物品未做好捆绑固定,导致车上的泡沫箱被风吹起“越狱”,刚好砸中一旁的轿车,所幸轿车司机处置得当,及时控制车辆,未造成人员受伤,只是有轻微车损。
交警根据车牌号联系上了货车司机,此事故货车司机承担全责,交警同时对其抛撒行为进行了处罚。交警提醒,货车在装载货物前,一定要根据货物的形态质量等特征做好稳固措施,避免行驶途中货物抛撒,倾斜或掉落,进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