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3月16日讯 (通讯员 常志飞 记者 王国柱)近日,泰兴市人民法院济川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家中下水管道返水导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上下楼邻居与物业三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该案得到妥善解决。
王某与李某系同一单元住户,王某住二楼,李某住三楼。王某为解决厨房水管经常出现的返水现象,便改造了自家的下水管道,排入了雨水管道。一天晚上,住在三楼的李某回家后发现阳台地漏返水,随即通知小区物业。物业人员对室内积水进行了清理,但并未解决管道堵塞问题。不久后,外出旅游回来的李某发现,家中再次漫水,导致地板、柜子等物品受损。李某认为家中多次溢水是因楼下的王某擅自改装管道导致,同时物业公司未及时排除隐患。于是,李某将王某、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虽然各方对责任主体、损失大小等问题争议较大,但为了缓解邻里之间、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紧张关系,承办法官、济川法庭副庭长程志伟还是希望各方达成调解,而巡回审判则是处理此类纠纷的不二法宝。
通过庭审了解了各方的诉求后,程志伟带着三方当事人来到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引导各方对相关事实进行了确认。事实胜于雄辩,两被告在明确了自己在本案中的责任后,程志伟再次组织调解时,明显顺畅了许多。经过努力,三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鉴于原告只是起诉要求赔偿,并未对水管的改造提出诉求。为了避免产生新的矛盾,程志伟又带着三方当事人来到现场,继续解决管道问题。
法官表示,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开庭办案,不仅能够拉近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也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是真心实意地处理纠纷,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法院人司法为民的真情实意。审结案件不是最终目的,案结事了才是终点。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