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6日讯(记者 徐媛园 实习生 童文馨 顾炀威 通讯员 王瑶)春运将至,1月6日,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二支队主动对接江北新区交警支队、江北新区交通执法大队、市燃管部门、技术保障部门联合开展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有效压降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通过近三个小时的检查,查获无资质从事营运车辆7台、改装车辆1台、站外上客大客车1台。
当天上午7点40分,多部门执法人员共 55人、16辆执法车辆在江北大道高新区段设卡布控检查,重点检查站外上客、不按核定路线行驶、无资质从事道路客货运输行为以及车辆、人员证件和卫星定位装置、客运经营车辆防疫措施落实等情况。江北新区交警支队邓警官表示,“根据传统稽查手段,初步排查非法营运车辆一是通过判断车型是否符合网约车特征,其次观察副驾驶是否坐人,最后看驾驶员看到交警时神色是否慌张”,初步筛查出的可疑车辆将停靠路边接受交警的进一步检查。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查获无资质从事营运车辆7台,包括非法营运网约车与长途客车。非法营运主要包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或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件或超越许可事项从事有关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
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二支队科长顾晓祥告诉记者,“本次查获的非法营运网约车均不具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简称“车证”和“人证”。但经过多部门严厉打击网约车非法营运后,与去年同期数据相比,网约车合规率已有显著提升。”此次被查获的无资质从事营运车辆还包括一辆载满乘客从宿迁沭阳前往南京的长途客车,司机向每名乘客非法收取一百元作为“车票费”。
对此,顾晓祥强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9年修正)第六十三条: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本次选取江北大道高新区段展开专项行动,顾晓祥表示,“这是一条“黑车”的必经之路,从苏北,安徽等地前往南京城区都要经过这里,这是我们进行专项防控的重点路段,未来也将针对非法营运车辆特点不同时间,不同地点进行针对性打击”。
在现场,南京市城市照明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研发经理徐春华介绍了一种智能化的非法营运车辆的查获手段:“传统的抓捕“黑车”的方式主要是通过执法队员的经验来进行,但目前已投入使用的智能路灯机器人可以联合交通部门进行数据打通,识别黑车,辅助交通部门精准执法,提高对非法营运车辆研判的效率和准确率。”目前路灯机器人已在南京南站部署10个点,未来将在南京站、总统府、中山陵包括此次开展专项行动的江北大道进行部署。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