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3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刘宁 姜福钢) 2018年11月1日以后,凡是违反规定上道路行驶的燃油助力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扣留车辆,按无牌无证机动车处理。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此明确且多次提醒,但就是有人心怀侥幸,依然割舍不下对燃油助力车的“热爱”,冒着被扣车、被记12分的风险,骑车上路。当然,这就不再是热爱了,而是知法犯法。1月4日,新年伊始的第一个工作日,陈某驾驶燃油助力车行驶至建康路时,被南京交警三大队执勤警力拦下。陈某明知南京早在2018年就彻底淘汰燃油助力车,禁止该车型上路行驶,可因为车辆当时刚买不久,舍不得上交报废,于是侥幸驾驶上路,结果被交警查个正着。因为自己的行为,陈某将面临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这一来,还要重新参加学习才能获得驾驶资格,实在是得不偿失。
交警在此提醒两轮燃油机动车的爱好者,依法驾驶机动车,是每一位驾驶人员的法定义务,责无旁贷。上路的摩托车,需要上牌,需要购买保险,骑车人也需要佩戴头盔,需要持有相应的摩托车驾驶证,缺一不可,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