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合规整改,我们排查了企业存在的风险点,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在以后的生产经营中我们认真吸取教训,只赚安心钱!”近日,在江苏省南通市检察院组织的一次赴企实地走访中,涉案企业负责人施某向来访人员深刻反省。
施某是位美籍华人,2011年经招商引资来到如皋市,创办一家新材料科技公司。近年来,公司晋级为亿元企业,每年纳税近百万。公司运营顺畅,但施某却动起了“歪脑筋”,为多抵扣税款,他安排公司出纳刘某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4张,抵扣税款44万余元。案发后,如皋市公安局对该公司及施某等4人立案侦查。因施某为外籍,该案于今年3月移送南通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受理后,南通市检察院没有一诉了之,而是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从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指导涉案公司开展合规工作。该院评估办案影响,针对企业风险点制发检察建议,组织第三方人员实地走访企业督促落实合规计划,联系税务师、会计师对企业员工进行专题培训,不定期飞行检查企业整改情况……如今3个月的整改期已到,南通市检察院决定对该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南通市政府外事办、南通市工商联、如皋市税务局负责人等5人担任听证员。
办案检察官张傲冬在听证会上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认定以及认罪认罚情况,阐述法律适用及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法律依据。该案犯罪数额刚刚达到追诉标准,案发后涉案企业已补缴全部税款,系犯罪情节轻微,涉案犯罪嫌疑单位及犯罪嫌疑人有自首、坦白情节,且均认罪认罚,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结束后,南通市检察院检察官向犯罪嫌疑单位和涉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宣布不起诉决定。
通讯员 陈颖之 夏进勇 记者 刘浏
校对 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