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2月21日讯 (通讯员 虞瑜方 王国禹 记者 万凌云) 因生活拮据,就想捕捉些黄鼠狼卖点钱,孰料触犯了法律!21日,丹阳警方发布消息:丹阳市公安局导墅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狩猎黄鼠狼案,共缴获被猎杀黄鼠狼25只,黄鼠狼皮毛10张。
警方介绍,11月下旬的一天,导墅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获取一条线索:该镇里庄集镇居民顾某非法狩猎黄鼠狼。随即,民警前往里庄集镇对顾某家中进行检查。刚进门时,屋内就散发出阵阵异味,令人作呕。经仔细查看,民警在现场发现25只已经被剥了皮的黄鼠狼尸体。此外,还发现了4只捕猎夹、剪刀等狩猎作案工具。
据嫌疑人顾某交代,因生活比较困难,他听说黄鼠狼肉和皮都可以卖钱,便萌生狩猎点黄鼠狼来卖钱的想法。可悲的是,他根本不知道黄鼠狼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就这样,从11月份以来,他先后在里庄周边田间地头,通过设置捕猎夹,共捕杀黄鼠狼25只。
现场
民警介绍,黄鼠狼学名黄鼬,属于国家“三有”类保护动物,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严禁非法捕杀。根据法律规定,用禁止使用的方法猎杀黄鼬20只以上,即构成犯罪。
目前,顾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丹阳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丹阳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黄鼠狼、野兔、刺猬、青蛙等动物都不能擅自捕杀,如果达到一定数量,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图为顾某非法狩猎的25只黄鼠狼和捕杀工具。
校对 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