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职工医保可以补缴吗?每年都可以补吗?具体时间什么时候?金额要补多少?社保网小编整理。
根据《社会保险法》,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补缴对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按法定应参保而未参保的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2.从2021年1月1日起参加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应按法定时间缴费,未按时缴纳的,允许在本自然年度内补办缴费手续。
3.达到我国、省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补缴时间:
1.在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补缴记录,免收滞纳金;超过6个月的补缴记录,按每天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
2.中断缴费后3个月内,补足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不设待遇等待期;中断缴费后3个月内未补足保费的或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无论是否补足,均需重新计算待遇等待期。
补缴标准:
1.企业职工:补缴比例为单位6%,个人2%(园区单位为3%),补缴基数按实际工资(2023年上下限为22470元、4250元)。
2.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比例为7%,补缴基数为4250元
3.退休人员:从2022年1月起,医保退休一次性补足的月补足基数统一为7273元(持有经残联确认的《苏州市无业重残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的市区无业重度残疾人员按7273元的60%),补足比例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