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职工医保能给家人用吗?什么时候开始?社保网小编整理如下
2023年开始,苏州职工医保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和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资料图】
苏州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以前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法规范围内自付费用。苏州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机制,实施后参保职工门诊看病可以报销了,个人账户的资金也可以给家庭成员使用了(即:医保个账家庭共济)!
家庭共济的适用范围:
苏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即:主账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即: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为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开通条件:
主账户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且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按照自愿原则,可申请设立一个家庭共济关系,将本人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与其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是指什么?
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法规范围内自付费用。变革后,个人账户主要在三个方面实现家庭成员共济:
一是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二是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的范围由省统一制定;
三是可以用于参保人员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或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的个人缴费,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预计最早在2023年一季度,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具体实施细则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