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保家庭共济需要哪些条件?使用范围是什么?下面同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苏州医保家庭共济条件:
(相关资料图)
1.主账户人
(1)是苏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2)历年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也就是医保个账有钱);
(3)目前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医保正常缴纳)。
2.家庭成员
(1)只能是是主账户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配偶唯一、父母限制数为2、子女数暂不限制,主账户人不可与配偶父母设立家庭共济关系);
(2)家庭成员为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3.使用范围
(1)支付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2)支付家庭成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并符合我国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管理相关法定;
(3)支付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我国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管理的非免疫规划费用;
(4)缴纳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