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新乡市公安交管部门向全市发出《关于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其中规定,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骑乘电动自行车人员须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查处;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骑乘摩托车人员须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为落实《通告》要求,降低交通事故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伤害率,全面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日前,我市交警在全市开展了专项执法。
当天我市交警在市内多个路口展开行动。在新一街与人民路交叉口,随着执勤交警打出靠边停车的手势,一些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被陆续拦下。在执法现场记者注意到,未戴安全头盔被查处的情形可谓五花八门。有人购置了安全头盔,却让头盔在后备箱里“睡大觉”,遇有交警检查时才慌忙解释并戴上;有人觉得安全头盔戴着别扭,索性把安全头盔挂在车把上,发现有执勤交警后才慌忙扣在头上,而头盔的安全扣并未扣住;有人未戴安全头盔,便忙向交警解释家就在附近,临时出门急,忘了戴头盔。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驾乘人员,交警依法给予了记分、罚款等相应处罚。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现场签订文明交通守约书,并穿上黄马甲在路口体验交通劝导工作。
小小的安全头盔究竟为何如此重要?我市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给出了解释:当驾驶人头部与地面发生碰撞时,安全头盔的外壳可以扩散冲击力,有效避免头骨开裂;当驾驶人头部受到碰撞,即使没有出现外伤口,脑组织也可能因此受到伤害;安全头盔内部可吸收撞击力,从而减轻对脑组织的伤害程度。有专项统计数据显示,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使受伤者的死亡率下降40%左右,而不佩戴安全头盔者头部损伤率是佩戴安全头盔者的2.5倍,不佩戴安全头盔者致命伤是佩戴头盔的1.5倍。可以说佩戴安全头盔绝对是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头”等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