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记者从开封市财政局获悉,我市近日成功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2亿元,占全省资金总额8.3亿元的14%,资金数额位居全省第一。
为充分发挥中央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储备库作用,助力我市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市财政局积极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调查研究,围绕中央生态环保领域政策导向和投资重点,积极组织县、区申报项目,精准梳理筛选符合中央资金支持方向、高质量、高成熟度的项目,进一步提高项目入库率和通过率。在此基础上,市财政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多次组队赴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对接沟通,详细汇报我市环保项目谋划情况,最终成功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2亿元,占全省资金总额8.3亿元的14%,资金数额位居全省第一。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相关项目,其中包括:市本级古城区河湖水系水生态修复工程4898万元、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1917万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马家河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1750万元,尉氏县尾水湿地水质净化工程1464万元,杞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1765万元。通过水系内源污染治理、生态驳岸、末端净化等模式,保障生态基流,提升河道自净能力,打造我市水城共融生态美景,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与市生态环境局加强配合,按照“严审核、强监管、高效益”的原则,督促项目实施进度,加快资金执行速度,加大资金监督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将持续强化项目谋划培育,积极推动项目库建设,做好与上级部门的对接工作,在申报生态环保项目方面下足功夫,争取更大规模的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全力保障我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实施,为持续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