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消纳监测统计管理办法》来了
12月20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光伏电站消纳监测统计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电网企业应于每月15日前以省为单位报送上月经营区域内光伏电站可用发电量、实际发电量、受限电量、利用率等消纳统计数据,并将光伏电站消纳数据统计表、分布式及其他光伏发电项目消纳数据统计表通过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监测预警平台报送国家能源局并抄送所属辖区内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相关计算依据《光伏电站消纳利用率计算导则》。电网企业保留光伏电站运行相关数据3年以上,以备抽查。
光伏发电站未来投资分析
今年10月份,太阳能发电增速放缓。11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1年10月份能源生产情况。电力生产保持增长。10月份,发电63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增速比上月回落1.9个百分点,比2019年同期增长7.7%,两年平均增长3.8%,日均发电206亿千瓦时。1—10月份,发电671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0%,比2019年同期增长11.5%,两年平均增长5.6%。
分品种看,10月份,风电、核电增速加快,火电、太阳能发电增速放缓,水电降幅扩大。其中,风电同比增长23.5%,比上月加快3.8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19.1%;核电增长16.9%,比上月加快12.6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8.0%;水电下降11.9%,降幅比上月扩大11.6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5.1%;火电增长5.2%,比上月放缓0.5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1.8%;太阳能发电增长0.4%,比上月回落4.1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4.2%。
今年9月,绿电交易试点启动,电力用户可以直接与风电、光伏项目交易,以市场化方式引导绿电电力消费,体现了绿电的生态价值。近日,各地陆续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电价将随煤电上网电价上下浮动,这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一步。新能源发电的价格管理,在保障性收购价格的基础上,希望也能逐步走向市场化。当前我国正逐步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调动各方投资新能源项目的积极性,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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