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委、省政府“1269”行动计划,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和引导基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上饶市广丰区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及其他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促进增强科技创新驱动力,提升产业发展能力,推动“资源招商十政策招商”向“资本招商+生态招商”转型升级,为支撑我区现代经济生态体系提供强大的资本动能。上饶市高新区工业投资发展集团(以下简称“工投集团”)牵头设立上饶市广丰区高新产业母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现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并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本次遴选按照“公平公开、综合评价、优中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在电子信息、金属新材料、非金属材料、装备制造、新能源、包装材料、绿色食品、纺织服装、现代家具等9条制造业产业链具备优秀投资能力及丰富产业资源的基金管理机构。
二、基金概况
本基金总规模30亿元,原则上采用有限合伙制,以受托管理模式进行管理,采用参股子基金为主的方式投资于我区区内9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相关领域。
本基金主要服务于进一步推动我区开放型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由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的转变,完成“9316”计划,提升传统产业能级,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布局谋划未来产业,实施精准招商,对产业链实施“补链、强链、延链”工程。
三、申请方式
(一)资格自评
申请机构可在投中网等渠道查阅《上饶市广丰区高新产业母基金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和《上饶市广丰区高新产业母基金管理机构公开遴选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并自行评价是否符合基本申报要求。
(二)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机构须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完整性承担完全责任。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机构,将取消其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申请机构,应在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18:00前,通过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工投集团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详见《上饶市广丰区高新产业母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材料(样本)》(附件2)。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以邮寄发出时间为准,电子版材料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原则上不接受补充递交材料。相关联系信息如下:
地址:上饶市广丰区广信金融大厦9楼
电子邮箱:420027086@qq.com
联系人及电话:周泽鹏 15207034490
四、遴选程序
(一)材料初审
申报材料提交后,由投中信息公司组织对申报材料的完备性和管理机构是否满足申报条件进行初审。
(二)遴选答辩
由投中信息公司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和申请机构参与遴选答辩,由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遴选答辩情况提出建议候选机构,经工投集团初审后提交上饶高新区管委会或母基金设立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三)尽职调查
对经过上饶高新区管委会或母基金设立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的候选申请机构,由投中信息公司委托第三方开展尽职调查。
(四)最终评审
上饶高新区管委会或母基金设立工作领导小组对专家评审委员会的建议与尽职调查结果进行初步审议,确定拟中选申请机构,报上饶高新区党工委会和母基金设立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五)结果公示
拟中选申请机构将在最终评审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工投集团对拟中选管理机构出具中选确认函。
(六)协议签订
由区工投集团牵头进行基金合伙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的谈判及签署工作。中选申请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社会资本募集和基金合伙协议签订工作,未按时或按相关规定完成的取消其中选资格;同时工投集团将保留追究中选申请机构因未按时或按相关规定完成社会资本募集和基金合伙协议签订工作而导致损失的责任并要求赔偿的权利。
五、其他事项
(一) 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二) 本公告仅是一种邀请行为,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
(三) 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基金设立的,工投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由于政策变化或政府行为、地震、台风、洪水或其他自然灾害、火灾、爆炸、战争、流行病、罢工、劳工冲突或其他在本公告发布时任何一方均无法预知,且无法避免并克服其发生和后果的任何事件。
(四) 工投集团对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