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保护耕地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20〕20号),要求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据了解,对正在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铁路、国道省道(含高速公路)、县乡道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未履行审批手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等行为,坚决停止、立即纠正。对国土绿化攻坚行动中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计入绿化任务完成面积,不得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在用地审核中,对交通、水利建设项目绿化用地进行严格把关,超过规定控制标准的,一律不通过有关论证和审核。
接下来将积极消化存量,全面摸清第二次土地调查以来,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占用耕地挖湖造景、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林果、挖塘养鱼和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的底数,建立台账。对《通知》下发前出现的“非农化”问题,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妥善处理,逐步消化。
三统筹划定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合理确定造林绿化等生态建设目标;科学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产能;持续开展耕地保护激励,提高基层政府和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积极性;落实补充耕地后期管护资金,坚决纠正和逐步解决耕地弃耕撂荒问题。
2021年是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年,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年度执行情况负总责,将“六个严禁”(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纳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中,对发现的问题要边自查边整改,严肃查处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
对各类新增“非农化”问题,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问责的要问责,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做到“零容忍”;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湖造景等行为;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监管,巩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成果;对重大案件立案查处,采取挂牌督办、约谈警示等方式,督促落实。(记者 张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