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广西南宁市某小区地下停车场,一名3岁男童被一辆越野车撞倒,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5月10日,交警部门对此案的责任划分作出认定,事件再次引发大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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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相关新闻报道,2月19日晚,陈女士带着3岁的孩子从单元门进入地下停车场取车,陈女士走在前面,孩子跟在身后,距离约3米。突然,一辆越野车拐弯而来。从监控里能清晰看到,车辆转弯时没有踩刹车减速,直接撞上了孩子。男孩尽管被120送往医院抢救,遗憾的是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陈女士十分自责自己怎么没拉好小孩。
5月10日,南宁市交警部门开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书显示,事发当晚停车场有灯光照明、地面平坦干燥,地面设置有转弯导向箭头以及减速带,地下停车场限速5公里时速,事发时车辆时速约10至12公里。
认定书称,肇事车辆驾驶员未注意避让行人及超速行驶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对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较大。被撞男孩横过道路,未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的交通行为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对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较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肇事车辆驾驶员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撞男孩应承担次要责任。不过,家属并不认可这个结果,认为孩子是没有过错的,孩子已经走到了路的三分之二,地库应该属于生活区,既然属于生活区,为什么要套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所以近期将会提出复核申请。
假如复核,结果不论肇事司机承担主责还是全责,都免不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毕竟事故造成了人员死亡,司机要为他的疏忽大意以及超速行驶承担法律后果。也许事故责任可以重新认定,但生命不可重来。不论是谁的责任,承担的代价往往无法挽回,像地下车库这样的地方其实是交通极其复杂,车辆进出频繁、光线昏暗、拐角多、视觉盲区多,无论是司机还是行人,一定要有充分的安全意识,带幼儿通行的一定要牵住他的手,毕竟幼儿缺乏判断和避险能力。
我们注意到许多地下车库限速时速5公里,但实际生活中很多司机不会按照限速行驶的,时速10以上完全感受不到自己在超速,在这里我们要提醒那些驾驶习惯不好的司机,不要忽视“儿童盲区”,在拐弯时要眼观六路;反过来说,当无法改变所有人养成好的驾驶习惯,作为个体行人只能自己做好自己的安全第一责任人,给自己以及孩子灌输足够的安全意识、留足安全空间,毕竟行人和车辆相碰,行人永远处于弱势一方。
策划 陈迪晨
文案 任国勇 张冰晶
摄像 卢 婧
剪辑 谢汝旻 (实习)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