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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3月23日讯(通讯员 沙学祥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谷里交警中队接到一市民报警,称在该中队辖区正方西路与游一线路口处,发生一起小轿车跟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伤。
接到报警后,江宁谷里交警中队迅速反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处理。
图为两车相撞的瞬间
民警赶到现场了解到,甘某驾驶小型汽车沿正方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正方西路与游一线交叉路口,在黄灯已经亮起的情况下,加速抢行。
没料到,正好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游一线由南向北闯红灯通行,导致两车相撞。事故造成高某受伤,两车受损、物品损坏,所幸的是,高某无生命危险。
江宁谷里交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同时结合小轿车上的行车记录仪和公共视频监控,交警判定双方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交警提醒您,“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请您等一等”,通过路口要减速观察,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依次通行,切莫抱着侥幸心理抢行。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