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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2月14日讯(通讯员 秦公轩 陈雨柔 记者 陈勇)近日,市民孙女士急匆匆地来到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光华路派出所报警,称她停在紫杨佳园小区地下室的电动自行车被人偷走了,希望民警破案。
民警帮孙女士找到电动车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展开调查。孙女士告诉民警,电动自行车停在地下室已经很久没有使用了,当天需要用车时已经找了一圈,发现确实不见了。民警发现该小区地下室是机动车停车场,根据经验判断,很可能是因为孙女士的电动车碍事被人移到别的地方,或者她本身就记错了位置。随后,民警使用手机手电筒功能照明在地下室进行了仔细寻找,最终在一个角落的阴暗处发现一辆同款电动车。
经孙女士辨认确为自己“丢失”的电动车。她不好意思地告诉民警,之前寻找的时候其实见过这辆车,但因为电动车的软装饰及配件都是自己父亲配置的,她不是很熟悉,而且确实是记错了停车点。临走时,民警提醒孙女士,以后要记得将电动自行车有序停在非机动车停放处,并记好停放位置,必要时可以拍摄照片以便寻找。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