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4月26日讯(通讯员 韩燕燕 刘璐璐 记者 刘浏)“听证会选在这里开,当着这么多村民的面,检察官以案释法为我们上了一节生动的法治课。很多村民也通过这次机会知道了偷鱼也是盗窃,后果严重,可以说普法效果非常好,感谢你们!”4月20日下午,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就一起盗窃案,在犯罪嫌疑人所在村委召开一场公开听证会,并邀请听证员、公安民警、律师和村民们参加,村委书记对检察机关这一做法支持点赞。
据了解,这起盗窃案的起因是因为偷鱼,五十几岁的老李(化姓)和年近七十的老王(化姓)也只是纯粹为了吃得健康,烧几顿营养餐,就在2021年10月至11月期间,趁机捕捞他人养殖在鱼塘的鲢鱼,价值一千多元。
“考虑到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意比较小,已经坦诚认错,主动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听证会上,检察官根据该案基本情况、证据认定等,从法和情两方面出发,阐述了对两人作出拟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并分别向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听证员、村民代表公开征求意见。
公安民警认为,检察机关认定事实准确,理由充分,也考虑到了两名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对拟不起诉决定表示赞同,并告诫犯罪嫌疑人“勿以恶小而为之”,要充分吸取教训。听证员和村民们也对这样的处理结果表示支持和认可。
两名犯罪嫌疑人在最后陈述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我对自己的行为很羞愧,总以为这是小事,却造成这样的后果。我会珍惜这次机会,再不犯错!”“很感恩检察官处处为我们考虑,很后悔之前的行为,今后不仅自己要遵纪守法,也会告诫身边的人。”
4月21日,检察机关在综合各方意见后对老李、老王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不代表不处罚,只是不再追究被不起诉人的刑事责任,检察机关会向行政主管部门移交线索,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近年来,部分村民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偷盗鸡、鸭、鱼等农产品现象频发,虽然价值不大,但扰乱了乡村治安,有损“美丽乡村”形象。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将听证会开到老百姓“家门口”,通过“看得懂、听得懂”的普法形式,让老百姓对法律有更直观、更深入的了解,在提升检察办案透明度的同时,让普法宣传更立体,公平正义更可感可知。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