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3月22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公安分局麒麟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辖区S122宁杭公路辅路与东曦路路口,发生了一起小轿车撞到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现场有人受伤,需要警力救援。该中队接警后,迅速安排附近警力赶往现场。
图为路面公共监控拍下事故发生的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迅速询问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李某的受伤情况。在确定李某没有生命危险后,民警迅速安排设置路障,形成隔离区域,防止引发二次事故的发生。
图为路面公共监控拍下事故发生的现场
随后,民警对事故过程展开调查。经调查发现,事故系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李某闯红灯,导致轿车驾驶员王某右转时车速过快,避让不及,与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擦,造成李某摔倒擦伤。
经过民警的现场批评教育,李某表示对此次事故深感后怕,称以后一定遵守交通信号灯,同时李某也非常庆幸自己佩戴了安全头盔,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同样,小轿车驾驶员王某也表示,以后驾车经过路口时一定减速观察。
图为路面公共监控拍下事故发生的现场
最终,在民警的协调下,双方约定等李某前往医院检查过身体后前往中队做进一步处理。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