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3月21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3月20日,天正下着雨,南京江宁湖熟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辖区龙秣路湖熟段,有一辆摩托车与电动车发生了碰擦。该中队接到报警后,立即安排民警前往现场处置。
民警在事故现场看到,一辆电动三轮车停在路边,另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倒在后方。在与摩托车驾驶人陈某交谈时,民警发现对方身上酒味较重,于是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经呼气检测,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2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当民警询问陈某,为何要酒后驾驶机动车时,陈某也是一脸的疑惑。
陈某表示,自己吃晚饭时正在喝酒,正好接到朋友的电话,说找他有事。由于喝了酒,陈先生便准备骑电动车前往朋友家。
可能是因为摩托车钥匙跟电动车钥匙混在一起,加上陈某平时出门习惯了骑摩托车,于是下意识地骑着摩托车出了门。由于雨天视线不好,行驶至事发地点时,当陈某发现前方的电动三轮车时,已经来不及避让,一下撞了上去。目前,事故正在作进一步处理。
交警提醒,饮酒后,观察力及反应力均会受到影响,不仅不能驾驶机动车出行,也不能驾驶电动车出行。
校对 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