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3月21日讯(通讯员 孙永上 陈利 记者 刘浏)日前,一场特殊的生态公益林交接仪式在宿迁市泗洪县举行。宿迁市泗洪县检察院、泗洪县法院、泗洪县司法局、泗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淮安市盱眙县法院等5家单位在泗洪县朱湖镇徐洪河许圩西段,共同见证这片生态公益林的“失而复还”。
“一年前,我们亲手把这里砍‘秃’了,现在用一年的时间补植复绿,从种树到养护,眼看着它们慢慢长大,心中羞愧不已。”在交接仪式上,负责补植复绿的当事人马某感触深刻。
此前,马某和向某、孟某三人分别因盗伐滥伐林木,被泗洪县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三人对生态损害进行修复。
“去年植树节当天,要求他们3人分别补植复绿100余株、200余株、700余株林木。”该案承办检察官介绍,在随后的一年里,泗洪县法院、泗洪县司法局、泗洪县自然资源等5家单位多次对他们的补植复绿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他们在这一年的管护期里尽心尽责。
3月9日,经过相关单位现场验收, 五单位共同监督被告人向泗洪县徐洪河管理所移交补植复绿林木,并现场会签了《“生态复绿管护”协作协议》长效机制文件,就引导和监督案件当事人在规定地点种植苗木以及跟踪、指导、监督当事人履行管护义务及成活率等协作事项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移交和监督程序以及信息联络保障机制等内容。
“就本次协作机制落实,我们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办案力度,积极履行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违法犯罪,同时履行跟进监督职责,对生态复绿管护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协调泗洪相关部门对“补植复绿”工作予以支持配合。”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柳梅检察长表示。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