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3月15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尹峥嵘) 前不久上午9时许,南京江宁中队民警驾车沿205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翔凤路段时,发现前方一辆皮卡车车斗处存在改装嫌疑,于是将该车拦停至路边进行检查。执勤民警掀起车斗黑色盖布后,眼前赫然出现一台加油机、加油枪及储油箱等设备。
在民警问询过程中,又发现该车驾驶员徐某身上有酒味,于是现场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0mg/100ml,恰好达到饮酒驾驶标准。得知自己酒驾,徐某显得十分紧张,表示自己大清早的不会喝酒,怎么会是酒驾呢?一番细想后,徐某告诉民警,应该是前一晚在朋友家喝了几杯酒,没想到过了一夜还没完全散去。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校对 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