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3月14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袁润)3月12日16时许,南京高速七大队警力在宁连高速南京主线收费站执勤,这时,现场警力收到查缉布控系统预警,显示苏D牌照白色轿车车主驾驶证信息异常(超分)。
很快,该车进入了收费站,交警拦下后,驾车男子却称驾驶证、身份证均未携带。交警进一步检查核实后,确定驾车人即为车主吴某本人,吴某驾驶证已累计记33分,为停止使用、注销可恢复状态。事实确凿下,吴某这才承认2016年因为在新疆两次严重超速,驾照超分被扣留,驾驶证有效期至2019年9月,后来因参加科目三考试屡次无法通过,慢慢也就不在乎了,心存侥幸开车至今。最终,交警依法将其车辆扣留,并将对吴某予以罚款可并处15日拘留的处罚。
交警提醒: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员除参加科目一考试外,还必须重新参加科目三考试,全部通过后才能重新取得驾照。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