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三门峡市营商环境,营造优良信用环境,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三门峡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行为分类及公示期限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完善三门峡市地方信用门户网站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环保法律服务。
《办法》综合考虑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违法情形、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及处罚幅度等因素,结合被处罚企业的实际问题,采取“定档+分阶”方式,对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行为进行分类,明确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从3个月至60个月不等。根据《办法》,除特定的严重、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外,其他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不超过36个月。同时规定,被处罚主体在规定的期限内已经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并通过增加环保设施、主动进行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等方式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还可以申请缩短公示期。
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始终把服务企业纳入环保管理和执法全过程,2021年印发了《行政指导案例选编》,将执法服务与环保重点工作、难点工作、热点问题紧密结合,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创建和环保法律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学校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普及环保法律知识,增强全社会环境法治意识。同时,定期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通过企业与监管部门面对面沟通,解决企业的切身困难。疫情防控期间,该局对辖区内4家企业的信用修复申请书行为进行了核实,确定这些企业行政罚款已足额缴纳,违法行为已改正,并为企业办理了信用修复,帮助企业早日复工复产。
《办法》的出台,将有效保障失信主体权益,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为全面服务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将会有力推进该局服务型行政执法机关建设的进度,更好地服务我市企业顺畅发展。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做好服务型执法机关建设工作,依托政策,严格执法,加强学习,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促使我市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