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16日讯(通讯员 许梦璇 陈利 记者 刘浏)1月10日上午,看着宿迁市泗洪县人民检察院送来的检察提示函,当地一家民营企业负责人周先生感慨万千。此前,他的公司因存在管理漏洞,被一名业务员钻了空子,不到一年时间就从公司侵占了近700万元的货款。这个切肤之痛在前,让周先生深知合规经营、完善制度对民营企业的重要性。
周先生在宿迁市泗洪县经营的是一家塑业公司,人造皮革是主要产品之一,多年来销量一直不错。“正因如此,才没有注意到,随着企业发展,原有的管理制度已经不够完善,让部分业务员钻了空子。”说到这里,周先生扼腕不已。
张某某曾是这家公司的一名资深业务员,人脉较广,销售经验丰富,因此在公司里和客户群体之间深受信任。利用这份信任和职务便利,2018年10月至2019年10月期间,他将公司总价值670.8万余元的人造皮革,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销售给多名客户,私自收取以上全部货款,并擅自收取公司客户预付货款77.4万余元。此外,他还虚构家中房屋装修和岳父生病住院的事实,先后5次向周先生借款人民币4.3万元,涉案金额达700余万元。
“全部被他用于网络赌博。”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事后,张某某向警方投案,经泗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张某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诈骗罪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尽管案件宣判了,但问题并没有圆满解决。“如果不把漏洞堵上,难保不会出现第二个张某某。”案件宣判后,承办检察官主动延伸办案触角,细致梳理被害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招聘员工把关不严、销售业务员无配套的监督制约机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最终对企业形成“体检单”,向被害企业送达《受害企业涉法救济函》,有针对性地帮助其完善员工招录审查、业务代理权限制约以及对公账户回笼资金等制度,进一步提升企业自我保护能力。
随后,泗洪县检察院制定出台《民营企业经营风险提示函工作规定》,创新设立《受害企业涉法救济函》《违法企业涉法防控函》《一般企业涉法风险指引函》等“三函”提示机制。
截至目前,该院已为当地民营企业开出61份类似的“体检单”,精准高效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解决法律难题,为县域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治服务。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