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16日讯 (通讯员 李钰 唐赟凯 记者 王国柱)将银行卡、U盾、手机卡“打包”出售给他人,本以为轻轻松松就能赚大钱,不料还没收到尾款就被警方抓获。近日,泰州姜堰警方经过缜密侦查,侦破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
1月6日,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梁徐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葛某等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民警立即对有关线索进行核查,通过研判分析,逐步查清了与葛某相关的另外6名嫌疑人,并分别于1月6日、1月11日将7人全部抓获归案。
面对民警审讯,葛某等7人均对打包出售个人名下银行卡、U盾、手机卡帮助其他犯罪团伙洗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2021年12月中旬,葛某在网络上看到一条广告,称提供银行卡、U盾、手机卡等可获得“高额回报”。葛某十分心动,但又担心是虚假信息,就先怂恿其朋友戚某与对方交易,戚某交易完成后果真获利8000多元。
尽管葛某通过微信聊天得知对方收购银行卡、U盾、电话卡是用于为网络赌博等犯罪洗钱,但确认“有利可图”后,葛某还是召集了戴某、田某、陈某、田某某、李某等另外5名朋友。得知每个银行账户可获利3万元后,葛某等6人不惜“铤而走险”,相继到银行办理了银行卡、网银U盾等,并一对一打包好后,前往广东与对方交易。对方先行支付了1万元,表示等检验银行卡符合他们的使用需求后,再结清剩余部分。然而,还未等到对方支付余下的费用,葛某等人就被警方全部抓获了。
目前,葛某等7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要保管好身份证、手机号、银行卡等涉及个人身份信息物品,一定不能出售、出借给他人使用,以免沦为网络犯罪的“工具”。凡是向违法犯罪分子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手机卡帮助网络犯罪的,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