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14日讯(通讯员 常昌华 陈永美 记者 范木晓子) 1月12日,东台市公安局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变造号牌上路行驶的陈某(男,25岁,大丰人)处以行政拘留5天,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陈某流下了忏悔的泪水。
变造号牌车辆上路行驶
日前,东台市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路面监控中发现一辆挂苏JG11**的白色小轿车,经常有闯红灯、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民警遂打电话与该小轿车车主联系。
然而该小轿车一直在外地,1月份就没有到过东台,民警分析该车可能是变造号牌上路行驶而嫁祸于人,逃避处罚,于是加大对该车的监控力度。
1月11日晚上10时许,民警在监控中又发现该车在东台市境内行驶,立即向大队领导汇报,大队领导组织民警根据该车的行驶轨迹进行堵截。22时20分,当该小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东台市海陵南路时,被张网以待的民警截获。
经查,该车实际号牌为苏JG81**,车主陈某自恃聪明,用贴纸将号牌的8变成1,瞒天过海上路行驶,交通违法嫁祸于人。陈某变造号牌上路行驶,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警方除暂扣车辆外,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天,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