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警察来得及时,要不然后果真的不堪设想……”谈及1月11日晚上,发生在某小区一辆充电的电动车引起的火灾时,车主李女士仍心有余悸。
当晚10时许,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新洋港警务工作站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称辖区某小区一车库内有电动车起火,需迅速前往处置。情况紧急,工作站民警喻发立即带领队员携带灭火工具驱车赶往现场处置,同时联系就近的消防大队迅速支援。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该车库内屋内火势迅猛,车库内浓烟滚滚,随时会蔓延。
救火现场
“不要过来,走远点”!民警喻发对周围群众大声叫道。为了安全起见,民警一边安排物业工作人员将车库内的电源切断,一边在周围拉起安全线,疏散周围群众。民警顾不上猛烈的火势,使用灭火器对准失火点进行连续喷射。待消防队员赶到后,民警和消防员紧密配合,火情得到成功处置。随后,民警和消防员共同清理现场,确保彻底熄灭后才安全撤离。
通过了解得知,起火的电瓶车是该小区内一户居民的,当晚正停在一楼车库内充电,使用的是非原装充电器,没想到电动车突发火灾,很快就蹿起了大片火焰,所幸被热心群众发现及时报警,未造成人员伤亡。
救火现场
警方提醒:冬季天干物燥,容易致火。为了居家安全,请尽量不要采用私拉电线的方式为电动车充电;勿将电瓶车放在楼道、走道和楼梯间;勿在室内和超长时间为电瓶车充电;勿使用非原装充电器为电瓶车充电;勿在电瓶车周边放置易燃物或使用明火。
通讯员 宋伟伟 仇才波 徐佳丽
校对 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