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8日讯(通讯员 常检轩 记者 刘浏)平时工作很忙,家里有老人和孩子没办法在家照看比较担心,为了省事网上购买摄像头用于查看,没想到自家却被不法分子“偷窥”。近日,武进区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通过偷窥摄像头侵犯他人隐私的案件。
如今,商场、美容院、酒店等不少公共场所都会安装监控摄像头,一些市民为了随时随地远程查看家里的情况,也会在房间安装智能网络摄像头。然而,这些出于安全防范目的安装的“电子眼”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那里却发展成了一条黑色产业链,破解账号、公开售卖,甚至还有“行业交流群”!网络摄像头成为了“偷窥神器”,只需要花上两三百元就可以控制几百个摄像头进行偷窥!
2021年6月,武进区公安分局在工作中发现了这样一条线索:辖区内一名男子多次通过侵入他人的网络摄像头,窥探他人隐私。6月25日,民警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在武进区礼嘉镇一民房内将嫌疑人钟某抓获。经现场初步清点,钟某手机内持有的他人网络摄像头控制权限就有200多个!
经审查,钟某交代,自己从去年开始在某个“行业交流群”中,发现有不少群友在交流网络摄像头的事,只需花上一二十元,就可以购买到某个网络摄像头的设备ID、密码,或者二维码,再通过特定的APP绑定设备,就可以实时观看这个摄像头的“直播”。
出于好奇,钟某也试着购买了一些:“这些摄像头有些是美容院的,有些看起来是酒店偷拍的,还有的是人家家里、院子的,甚至卧室的都有。”几次购买下来,钟某也有了“经验”,不再满足于“盲目选购”,而是在交流群里与他人交换,并指定“买对着床的摄像头”。钟某称,期间他与一名网友进行交换,从6月开始,对方先后给了他六七个二维码,共计扫描出55个网络摄像头!经分析研判,警方确定了该网友的真实身份为陈某某,2021年7月13日,办案民警在浙江嘉兴将陈某某抓获。
9月26日,武进区检察院对钟某、陈某某二人提起公诉。检察官认为,被告人钟某、陈某某通过非法获取他人网络摄像设备账号,添至手机软件,登录他人网络摄像头以窥探隐私,截至被查获时,被告人钟某共成功连接摄像头283台,被告人陈某某共连接摄像头346台,上述网络摄像头被添加登录后,可对摄像头进行实时观看、回放、抓拍、录像等功能操作。两人的行为已违反国家规定,侵入他人摄像设备,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其刑事责任。11月29日,武进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处钟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非法侵入他人网络摄像设备,能够实现对摄像头观看、回放、抓拍等功能操作,数量达20台以上,即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破解他人网络摄像设备、获取设备账号密码并进行售卖,情节严重的,即使未绑定手机观看,也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同时,检察官还提醒市民要提高安全防护意识。本案中钟某等人购买到的网络摄像头设备的密码,大多为“弱密码”:“比如123,或者是设备的原始密码admin。”这一类密码往往是“黑客”入侵的首选,极易被恶意控制。因此,市民如果在家中安装网络智能摄像头,不要购买“三无”产品,而是要选择正规厂商生产的。其次,不要使用原始预设的或者过于简单的用户名和密码,而且要定期更换密码,并对设备杀毒;同时,为了以防万一,用户最好也不要将摄像头正对卧室等隐私区域,时常查看设备连接器,如果出现陌生的设备连接,很有可能是被人非法入侵,要及时报警处理。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