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贵阳市南明区法院一审宣判3人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腾讯案件。记者从被告人家属处获悉,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7年、6年。被告人曹某的辩护律师尹姮表示,曹某当庭表示上诉。
案件回顾
2020年6月29日,一份由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4月作出的民事裁定引发广泛关注:腾讯因合同服务纠纷,申请查封、冻结老干妈1624万元财产。
2020年6月30日,老干妈公司发布声明,称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并已向贵阳警方报案。
2020年7月1日,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通报,犯罪嫌疑人曹某、刘某利、郑某君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以便获取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利。现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引导侦查。
2020年8月7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冒充“老干妈”公司工作人员行骗的犯罪嫌疑人曹某、刘某利。
2021年2月7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冒充“老干妈”公司工作人员行骗的曹某等三人向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