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徐某某被抓获。 晋城市公安局供图
中新网晋城12月10日电 (记者 李庭耀)记者10日从山西省晋城市公安局获悉,晋城泽州警方破获“2000.8.31大阳镇香峪村”抢劫拐卖儿童案。
2000年8月31日8时许,龙某琴在晋城市泽州县大阳镇香峪村的暂住处做家务,丈夫杨某外出上班,两个儿子在院中玩耍,“当时我正在屋里干活,‘老乡’徐某某进来和我寒暄几句,便带两个孩子到大门口玩。我做完家务,忽然听到大儿子在门外哭,急忙出门,发现小儿子已经不见了”。
“其实我并不认识他,只是都在附近上班,而且据说和我是老乡,面熟而已。”杨某回忆。
发现小儿子不知去向后,杨某夫妇联系村干部、邻居在暂住处附近一处处寻找,挨家挨户敲门询问,张贴寻人启事,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接警后,泽州警方组织专业打击力量,调查走访群众,排查可疑人员,但受于当时技术限制,未取得突破性进展。
连续几年,杨某夫妇都在打探孩子的消息,两人很快花光积蓄,“原本攒了些钱,到后来不得不打零工,没钱了就去打工,一有钱就开始寻子”。
21年来,办案民警换了一茬又一茬,但侦办工作从未停步。今年9月,专案组民警分赴浙江绍兴、贵州纳雍采集杨某和龙某琴的血样,并重新询问案发经过,力求从中发现更多线索。
通过重新采集信息样本进行比对,利用新型侦查手段比对查找案件线索,警方确定山东省枣庄市的张某某就是杨某夫妇被拐的儿子“杨小某”,案件侦破迎来重大转机。
10月19日,浙江杭州高铁站,徐某某走下高铁准备出站时,被高铁站民警拦住并带到派出所。半小时后,专案组民警抵达办案区,当徐某得知来的是晋城警方时,他说:“这一天终究是来了。”
晋城警方介绍,专案组民警奔赴山东、江苏、浙江等地,行程1万余公里,经过多方调查取证,追踪布控,在浙江省杭州市、余姚市分别抓获犯罪嫌疑人徐某某、龙某某。
经讯问,徐某某、龙某某对抢劫、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00年8月31日8时许,在泽州县大阳镇香峪村杨某暂住处,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男,50岁,贵州省纳雍县人)先以糖果引诱杨某夫妇的2岁儿子杨小某,后趁龙某琴干活不备,强行抱走了杨小某,此后将杨小某带至河北省武安市,以4000元的价格卖给了龙某某。犯罪嫌疑人龙某某(男,57岁,贵州省纳雍县人)将杨小某带至山东省枣庄市,以80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某夫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