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车身变色后被查获
扬子晚报网12月10日讯(通讯员 张爱国 记者 梅建明)很多年轻驾驶人为追求个性,私自改变车身颜色,又不及时到交管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被查获后就要面临处罚。近日,南京江宁东山交警中队的民警就查获了一起私自改变车身颜色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车主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将车身颜色恢复。
12月8日上午8时许,民警在江宁上高线路段巡逻时,发现路边停了一辆白色福特轿车。民警上前例行检查,让司机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人李某不太愿意配合。在民警再三要求下,李某掏出行驶证和驾驶证交给民警。
此时,细心的民警发现,该车车身颜色明显为白色,但李某出示的行驶证上,车身登记颜色却是红色。为此,民警通过警务通核实,车辆并没有变更车身颜色登记的事项。
经询问,车主李某承认,自己就是觉得红色看腻了,想换个颜色,便给车身贴了白色车膜。民警随即向李某讲解了擅自改变车身颜色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责令其限期将车身颜色恢复。因李某涉嫌违法变更车辆颜色,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车辆上路行驶其车型、外观、颜色必须与注册登记相符,改变车身颜色必须向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私自改变车身颜色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车主勿以喜好视法律于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