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网上热传的一段视频显示
安徽芜湖一名外卖人员
疑在电梯间内往顾客的餐盒里小便
当天值班保安发现异常
并于当晚告知住户
但住户称“已将外卖吃掉”
12月1日晚
记者从安徽芜湖警方获悉
该外卖员被行政拘留14天
视频中,6楼电梯门开启后,外卖员观察下四周发现无人后,继续将身子朝向地上的外卖,并按下24楼的电梯。按下电梯按钮后,他用手提着裤子蹲了下来。几秒钟后,外卖员将装有外卖的袋子提了起来,双手捧着将盒子里的外卖摇匀,并用鼻子闻了闻,之后走出电梯。
业主:再也不点外卖了
当天值班保安发现异常,并于当晚告知住户,但住户“已将外卖吃掉”。在朋友圈内,该业主表示再也不点外卖了。有人留言问她是不是外卖员吐了口水,该业主表示是外卖员在其外卖里小便。
律师:涉嫌侵犯人格尊严权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如果外卖员的行为查证属实,那么该外卖员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权、安全保障权、以及人格尊严权。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消费时享有人格尊严;经营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经营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有权利要求退换,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损失赔偿。
因此,该外卖员的行为如果查证属实,那么已经严重破坏外卖餐饮的可食用性,违反了消费者与外卖平台的消费协议,并且威胁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关责任,并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