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23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秣陵交警中队接到张先生的报警电话,称在正方中路将军大道调头口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且涉及多部车辆。接警后,该中队民警立即前往现场核实具体情况。
图为马路上相撞的车辆
到达现场后,民警立即跟当事人联系核实具体情况。当事人张先生表示,他为避让调头口处突然驶出的王女士车辆时,与侧方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导致双方车辆受损。好在事故中,无人员受伤。
民警结合事故车辆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记录,并调阅该处附近的监控视频,民警确定当时张先生在正方中路自西向东行驶至调头口时,调头口内有车辆在正常停车等待。而当张先生继续行驶时,在待转弯车辆左侧的王女士并未等待,直接驾车转弯。张先生为避让王女士的车辆,直接向右猛打方向,导致与右侧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
在这起事故中,由于王女士在路口转弯时,未遵守转弯让直行的原则在路口直接转弯;而张先生经过路口时未注意观察,车速较快,突然性急转弯,导致与侧方车辆发生碰撞,为此秣陵中队民警认定,在该起事故中,王女士承担主要责任,张先生承担次要责任。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