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不予救助的情形有哪些?
以下为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不予救助的情形:
1、自行到非正规医疗机构就医、自行购买药品,或就医购药无正规票据的费用。
(资料图)
2、因自身违法行为导致的医疗费用。
3、因自杀、自残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精神或智力障碍患者除外)。
4、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产生的医疗费用 (不含经司法认定对方逃逸、第三方无赔偿能力或非违法应由本人承担的责任)。
5、超出标准床位费的部分费用 (急救抢救除外)。
6、县级以上相关法规的其他不予救助的情况。
>>>拓展:惠州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粤税通缴费流程
2023年度的惠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开始啦。居民医保网上缴费可选择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进行。
粤税通缴费流程:
1、搜索并打开“粤税通”小程序
2、在【我的社保】选择【城乡居民社保】
3、点击【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4、填写缴费信息,【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类型】可选择“本人缴费”,也可选择“代他人缴费”。
5、点击下一步即可缴费。
【拓展阅读】
缴费标准
2023年度惠州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法规需同时缴纳补助的情形除外)。
困难群众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县(区)承担,其中医疗救助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