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一步优化采购流程,调整电子评标系统程序,统一资格审查方式,体现更加科学、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
在电子化招投标过程中,开封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是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而询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非公开招标项目是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方式不统一,经常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问题。开封市政府采购中心结合长期一线工作实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并参考行业共识,提出“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全部统一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进行”建议。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有关单位召开专题研讨会,确定采纳该建议,从根源上解决资格审查易出现的问题,从而减少质疑投诉,促进公平公正,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