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依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开封市民政局对全市依法登记的市级社会组织2021年度检查工作已经开始了。根据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结合疫情防控需要,今年继续实行年检承诺制。
3月4日,市民政局印发了《 开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级社会组织2021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年检对象、年检内容、开展步骤及时限要求做了详细规定。为了提高社会组织对年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年检内容的真实、完整,市民政局通过市局门户网站、社会组织微信工作群和社会组织公共邮箱上传年检通知文件,公开咨询电话,在年检期间接受咨询答疑,耐心细致地帮助社会组织顺利参加年检,营造了浓厚的年检工作氛围。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社会组织合法运行,市民政局持续开展对市级社会组织的执法监管,于2月18日制定下发了《开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对社会组织不按期换届、不参加年检、开展活动不正常、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的工作覆盖不到位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抽查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督促其限期整改或依法注销登记,对于违法情节严重又不能按期整改的社会组织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通过年度检查和专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必将更好地督促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服务功能和公益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