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平顶山市宝丰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多措并举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基本民生保障有力有效,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消费持续改善。2021年宝丰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448.9元,较去年增加2585.02元,增长10.4%,高于全市2.6%,高于全省2.1%,全市排名第一。
该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宝丰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448.9元,其中,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7282.28元,同比增加2512.91元,增长7.2%,高于全市0.8%,高于全省0.5%;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20304.07元,同比增加1777.34元,增长9.6%,高于全市0.8%,高于全省0.8%。2021年宝丰县城镇新增就业9053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182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11人,良好的就业形势较好地促进了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同步带动了居民收入的增长,为居民增收奠定了稳固基础。
“我们将全力以赴做好住户调查工作,从源头把好数据质量关,真正体现宝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发展。在全速优化统计服务、提升经济运行监测预警能力上取得新提高,在全面提升统计基层基础、保障数据质量上取得新进展,为我县建设‘四强县’、迈入全国‘一百强’贡献统计力量。”该局局长刘东方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