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高新区坚持在财政改革目标上求突破,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促公平,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在惠企利民上求实效,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各环节公开公平公正。
落实一项惠企政策。为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帮扶力度,激发市场活力,高新区要求各预算单位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面向中小企业严格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专享政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着力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领域的份额和占比。
实行两项供应商费用减免。高新区一是积极推进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降低供应商进入门槛,增加中小微企业投标机会;二是以交货验收合格时间或以货物质量保证期为准,灵活设定不同采购项目保证金期限,鼓励采购人免收或减收履约保证金,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实行两项保证金免收。“两项”供应商费用减免政策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截至目前,已为27家企业32项政府采购项目减负181.31万元。
推广三项资金支持措施。高新区一是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向中标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通过将“政采贷”融资提醒嵌入《中标(成交)通知书》等方式,使惠企政策直达企业。截至目前,通过“政采贷”为部分企业提供贷款1531万元。二是推行预付款制度。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预付款比例不低于30%,使中标(成交)供应商启动项目心中有底。截至目前,已向中标企业支付预付款金额约407.26万元。三是缩短企业收款周期。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着力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资金支付时间由收到发票后的30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
健全四项公平竞争机制。高新区一是全面推行采购意向公开。印发了《高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预算单位在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通过“新乡市政府采购网”公开采购意向,并确保采购意向清晰完整,方便供应商提前获取采购项目信息,提前参与投标准备,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二是印发《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对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标准、公平竞争等方面的禁止内容和政策依据进行系统梳理规范。三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各预算单位开展全面自查清理,取缔各类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四是质疑投诉全程影像记录。加大监管力度,规范采购行为,抓好源头管理,督促采购人将采购需求责任落实到位,减少因需求不合理造成的投诉,倡导采购人、代理机构与质疑供应商面对面沟通协商,将争议化解在质疑阶段,对质疑投诉全程影响记录,建立公正、透明、高效处理机制,促进政府采购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备案一份内控制度。高新区进一步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控制,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印发《高新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暨印发〈采购人政府采购业务内控风险指引纲要(试行)〉的通知》,健全完善内控风险防范措施,建立预算单位内控制度备案机制,指定采购专员负责协调、落实。
优化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高新区将按照“一步一个脚印”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对标先进省市,一如既往,聚焦市场难点痛点,推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再升级。